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省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第七督察组到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实地督察;11月30日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反馈了省农业农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政治站位、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等四个方面存在11项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及时限要求。对反馈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12月12日召开厅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心组织推动整改工作。根据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实地督察结束后,厅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法治部门关于督察组现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汇报,提出对发现问题要诚恳接受、立行立改,并对择期举办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举办农业法治讲座、举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布置,同时要求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实效,对短期内难于整改的任务,分期分批合理解决。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向相关处室单位通报省依法治省办反馈问题,针对四方面11项问题逐一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审议讨论《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抓紧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紧推动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依法治省办反馈的四个方面11项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少数领导对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深、把握不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以身作则,于12月10日至12日举行2019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有关法治建设的相关精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内容集中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党政干部政治站位,培养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11月18日举办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对16个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法治骨干、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业务骨干70余人集中培训授课,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法治思维与提高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参训人员农业法治思维水平,拓宽法治工作视野,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法治工作水平,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11月21日举办《法治思维与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讲座,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围绕“如何确立法治思维方式、提高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对厅领导、总师、督查员,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进行2个多小时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
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方面
2.关于“制度体系建设仍有待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缺乏法规支撑,农业农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明显滞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执法手册制定等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针对制度体系建设仍有待加强问题,着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健全农业农村部门法治队伍保障,于12月17日印发通知,派出四个工作组赴8个州市督查调研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促进全省农业农村执法队伍体系建设。
针对农业农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滞后问题,一是组织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站对《云南省种子条例》相关内容的修改再次进行了集中研究,拟争取尽快形成报厅党组会审议的修改文稿,同时对起草乡村振兴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行了初步研究;二是于11月17月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目前现行有效的代省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5件,厅规范性文件13件进行认真清理,对代拟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1件、修改2件、保留2件的意见,对厅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3件、保留10件的意见。
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执法手册制定等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已于12月初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的校对工作,并报省委编办进行确认,同时持续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执法手册制定等工作。
3.关于“对农业农村法治调研工作开展不够,特别是对农业执法领域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关键性问题把握不透彻,调研工作的薄弱与整体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相适应,农业法治措施、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督查动员培训会,分管厅领导要求4个督导组在完成督导任务的同时,要延伸到县区开展农业农村法治调研,特别是要收集掌握农业执法领域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关键性问题,梳理汇总后分类处置。二是要求4个督导组在向各地反馈发现问题及工作建议,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实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三是科学谋划2020年农业立法工作,确定加快推进《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配合推进《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论证,启动《云南省乡村振兴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思路,增强农业立法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4.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基础薄弱。农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畅、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匹配导致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低效、打击疲软等现象还有一定普遍”的问题。
一是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查中要求州市县区强化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基础,配齐配强执法专业人员,充分利用“局队合一”体制优势,整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执法。二是11月18日举办的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课程,特邀省司法厅处室负责人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规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低效、打击疲软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与省司法厅加强沟通对接,规范农业农村系统执法证件办理、规范;落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推动农业执法信息化水平提升。
5.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滞后。州(市)、县区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缓慢,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滞后于全国的进度”的问题。
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督导组10月18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11月30日提出的督察整改要求,积极加强与编制、司法、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推动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11月以来,先后4次向各州(市)通报改革进展,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加快改革进度,并及时与省委编办会商后合力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机构挂牌等工作进行强有力指导和督促。各州(市)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审议通过了改革实施方案。截至12月20日,全省16个州市已完成改革任务,明确了执法机构和人员;其中6个州(市)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并完成了编批、挂牌、人员集中等工作,10个州市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集中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全省121个县(市、区)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完成了编批、挂牌、人员集中等。近期,正在会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成4个督查组,对相关州(市)开展实地督查,推动各地在初步完成队伍组建的基础上抓好执法培训、制度完善、装备建设和执法办案等工作。
6.关于“法治建设经费保障不足。一些地方农业法治建设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执法经费无保障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12月12日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厅计划财务部门保障本级法治建设基本经费,争取新增预算科目。二是要求在以后上报的年度财政预算申请中确保执法经费,同时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要求加大对基层执法力量的保障投入,尤其要向执法任务重、偏远落后的贫困地区适当倾斜。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7.关于“企业反映我省化肥等生产资料进入省外市场时,存在被恶意抽检、歧视性制裁的情况,另外省外假冒伪劣化肥等农资产品打击力度不大,冲击本省企业及市场”的问题。
化肥监管职能不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肥料产品,将通过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在改革委完成前,由相关机构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8. 关于“化肥生产企业反映在已经取得生产合格证的情况下,还要求产品一品一证,每批次审批,因检测、办证等时间长,导致企业错过销售最佳时间”的问题。
化肥产品的审批、办证职责不在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登记的肥料产品,已经督促厅行政审批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9.关于“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形式单一、内容不足、受众率不高,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经营还时有存在,普法宣传持续性、连贯性、制度性还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12月3日组织新晋职、新入职的25名厅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厅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2019年宪法知识考试”。二是12月6日组织厅机关工作人员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普洱市西盟县“挂包帮”班母村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发放资料、有奖答题、现场咨询、入户宣传等方式,推动广大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三是11月21日邀请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举行《法治思维与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讲座,11月18日举办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培养农业农村干部法治思维方式,提高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0.关于“部分龙头企业反映昆明市有关部门购买五险一金由于企业人员变动大和各有关部门申报时间、流程不一致,给企业造成诸多不便”的问题。
将根据企业的具体诉求提供相应协助,及时向昆明市农业农村局通报相关情况,遵循“减证便民”的原则,提供一定帮助。
11.关于“部分龙头企业反映需要向发改、统计、农业等部门多头、多时段报送报表等数据,甚至需要人工填报,希望统一时段,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的优势进行报送”的问题。
将召集相关业务部门,专题研究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共享报表数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持续抓好反馈问题及相关问题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还有巨大差距,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深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动完善农业农村立法,优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改进权力运行监管方式,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重点职责,巩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检查整改为契机,把督导整改工作与贯彻省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附件:《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
改工作方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洲 0871-6574901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报告2019122015374000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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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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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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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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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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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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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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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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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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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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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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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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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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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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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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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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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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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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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