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重新发布的决定
时效:有效
苏农规〔2025〕1号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重新发布的决定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国家政策调整,省农业农村厅对现行有效的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
一、对《关于印发<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农规〔2019〕6号)予以修改。
(一)将第十条中“省级以上原种场”修改为“苗种生产单位”。
(二)删去第十七条中“具备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
二、经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对《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海规〔2015〕4号)予以废止,重新发布《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附件1)。
三、对《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6〕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农渔〔2019〕4号)予以废止,重新发布《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附件2)。
四、对《关于印发<江苏省骆马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7〕4号)予以废止,重新发布《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附件3)。
五、对《关于规范高宝邵伯湖水生植物资源捕捞管理的通知》(苏海法〔2011〕12号)予以废止。
六、经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对《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海规〔2017〕2号)予以废止。
七、对《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苏海法〔2015〕1号)予以废止。
附件:1.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
2. 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3. 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15日
附件1
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以下简称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湖区渔业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湖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高宝邵伯湖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高宝邵伯湖水域进行渔业生产及从事与渔业生产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依法履行高宝邵伯湖渔业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水域范围包括高邮湖(除入江水道内塔集农科所与北新闸连线以北水域)、宝应湖敞水区域(北至东滩大窑、南至隔汕大堤)和邵伯湖主体水域,以及与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相通的湖湾、湖荡。上述水域,沿岸以大堤为界,入湖河道有水闸、水坝的以闸、坝为界,无水闸、水坝的以河口两岸连线为界。
第五条 根据高宝邵伯湖渔业养殖规划及沿湖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采取措施逐步压减湖区养殖面积。
第六条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在高宝邵伯湖从事渔业养殖的,禁止养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第七条高宝邵伯湖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
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捕捞、垂钓、刈草、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高宝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详见附录。
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高宝邵伯湖其他水域,每年12月16日零时至次年6月15日24时为禁渔期。每年6月16日零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银鱼禁渔期。禁渔期间,除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的情形外,禁止一切捕捞生产活动。
第八条高宝邵伯湖禁用渔具渔法。
全湖全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高踏网、闸口套网、密眼网簖、划耙子、机吸螺蚬、索、花篮、叉罩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
第九条因教学、科研、监测、生态调控等特殊需要捕捞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十条高邮湖安徽水域养殖证的发证、登记,由安徽省天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安徽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该水域的渔业日常管理,由安徽省相关渔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5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19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海规〔2015〕4号)同时废止。
附录:高宝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附录
高宝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30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阜平中华鳖等6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09〕34号)文件规定,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高邮市、金湖县的高邮湖,范围在东经119°15′-119°22′,北纬32°53′-32°56′之间。保护区东以六安闸航道西部为起点,向南延伸4765米至马棚湾航道中部;南沿马棚湾航道向西延伸3651米,至金湖县境内拐向西南至朱桥圩;西由朱桥圩转向朱尖南,并延伸1700米至石坝尖;北由石坝尖延伸4237米至新民村硬滩地,再向东延伸5207米至六安闸航道西部。核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中部,东从马棚湾主航道中部向北1200米处为起点,向北延伸2454米至修复区西北基地;北从修复区西北基地向西南延伸4132米至石坝尖外1500米处;西由石坝尖外1500米处向东南延伸2641米至高邮、金湖交界水域;南从高邮、金湖交界水域向东北延伸3719米至马棚湾主航道中部向北1200米处。实验区为保护区中除核心区以外的水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08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工的通知》(农办渔﹝2010﹞104号)文件规定,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都区境内,范围在东经119°24′37″-119°29′14″,北纬32°31′25″-32°37′35″之间。保护区是由8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区域,拐点分别为:东北方向自小六宝大塘(119°27′38″E,32°37′35″N)沿邵伯湖东堤向南—邵伯回管(119°29′34″E,32°32′23″N)向西南—花园庄(119°29′14″E,32°31′44″N)向西—下坝咀子(119°28′19″E,32°31′25″N)沿邵伯湖西堤向西北—张庄咀子(119°26′36″E,32°31′39″N)—李华凹子(119°26′21″E,32°32′01″N)沿邵伯湖西堤向北—连圩航空塔(119°24′37″E,32°37′01″N)向东北—邵伯湖王伙大航道(119°25′37″E,32°37′35″N)。核心区位于保护区的中南部,是由以下8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28′03″E,32°34′44″N;119°28′22″E,32°34′12″N;119°28′12″E,32°33′52″N;119°28′20″E,32°33′24″N;119°27′46″E,32°33′21″N;119°27′35″E,32°33′48″N;119°27′19″E,32°33′48″N;119°26′51″E,32°34′32″N)。保护区内除核心区以外的水域为实验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4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2﹞63号)文件规定,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794公顷,范围在东经119°16′17.48″—119°19′21.02″,北纬33°08′28.55″—33°06′33.83″之间,根据规划依据,将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与实验区,其中核心区212公顷,实验区582公顷。保护区位于宝应湖中部,南闸尾至斜流河口之间,由14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16′17.48″E,33°08′28.55″N;119°16′47.04″E,33°08′57.90″N;119°17′24.14″E,33°08′40.83″N;119°17′41.90″E,33°08′39.77″N;119°18′46.61″E,33°08′14.88″N;119°19′08.30″E,33°07′48.26″N;119°19′16.64″E,33°07′25.22″N;119°19′21.02″E,33°06′45.84″N;119°18′25.17″E,33°06′33.83″N;119°18′14.16″E,33°07′32.55″N;119°17′54.68″E,33°07′53.66″N;119°17′30.06″E,33°08′01.16″N;119°17′00.80″E,33°07′56.26″N;119°16′45.20″E,33°08′16.77″N。核心区位于居家大屋基至马沟河之间,面积212公顷,由6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17′47.59″E,33°08′37.58″N;119°18′46.61″E,33°08′14.89″N;119°18′51.73″E,33°08′08.60″N;119°18′14.16″E,33°07′32.54″N;119°17′54.68″E,33°07′53.66″N;119°17′30.06″E,33°08′01.16″N。保护区内除核心区外水域为实验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18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4﹞47号)文件规定,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高邮湖高邮市境内的乔尖滩尾至状元沟水域,地理坐标范围在东经119°16′27″至119°19′55″,北纬32°44′03″至32°45′45″之间。核心区位于长征圩,由以下5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组成:119°19′21″E,32°45′45″N;119°19′55″E,32°45′31″N;119°19′34″E,32°44′41″N;119°18′52″E,32°44′03″N;119°18′27″E,32°44′03″N。实验区是由以下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组成:119°16′27″E,32°45′21″N;119°19′21″E,32°45′45″N;119°18′27″E,32°44′03″N;119°16′27″E,32°44′03″N。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03号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8〕74号)文件规定,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高邮湖淮安市金湖县黄浦尖至董寺尖一线外水域,地理坐标范围在东经119°13′17″-119°19′19″,北纬32°47′14″-32°51′29″之间。保护区核心区位于黄浦尖至董寺尖一线外水域,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拐点坐标为:119°17′06″E,32°51′29″N;119°17′56″E,32°51′06″N;119°13′28″E,32°48′55″N;119°13′33″E,32°49′34″N。实验区位于以下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17′56″E,32°51′06″N;119°19′19″E,32°50′28″N;119°13′17″E,32°47′14″N;119°13′28″E,32°48′55″N。
附件2
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洪泽湖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湖区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洪泽湖从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洪泽湖水域,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第三条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负责洪泽湖渔业管理工作;沿湖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洪泽湖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
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虾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详见附录1)。
洪泽湖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禁渔范围为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洪泽湖水域。在禁渔期内,除依法取得特别捕捞许可外,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第五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详见附录2)从事捕捞。
第六条从事渔业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和违禁药物;限制投喂冰鲜(冻)饵料;及时对被污染或者含病原体和病死养殖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在网围内使用电鱼、毒鱼的方法进行清塘。
第七条因教学、科研、监测、生态调控等特殊需要捕捞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八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活动的,接受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
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第九条在洪泽湖水域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因施工作业或者排污、倾废等行为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补偿,对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5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19日,《关于印发<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6〕1号)、《关于2019年洪泽湖实施封湖禁渔有关事宜的批复》(苏农渔〔2019〕4号)同时废止。
附录:1.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2.洪泽湖禁用渔具名录
附录1
洪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位置坐标情况
序号 | 保护区名称 | 获批时间 | 获批文号 | 地理位置 | 主要保护对象 | 总面积(公顷) | 核心区面积(公顷) | 实验区面积(公顷) | 核心区位置(四至范围) | 实验区位置(四至范围) |
1 | 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07年 | 农业部公告第947号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淮安市盱眙县管鲍水域 | 青虾、河蚬 | 4000 | 1333 | 2667 | 青虾保护区核心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36′00″E,33°33 ′04″N),东南点(118°36′00″E,33°31′43″N),西南点(118°33′25″E,33°31′43″N),西北点(118°33′25″E,33°33′04″N)。 | 青虾保护区四至范围为东北点(118°36′00″E,33°33′04″N),东南点(118°36′00″E,33°31′00″N),西南点(118°31′30″E,33°31′00″N),西北点(118°31′30″E,33°33′04″N),除核心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
2 | 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2年 | 农业部公告第1873号 |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水域 | 银鱼 | 1700 | 700 | 1000 |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48'23"E,33°17'10"N)、(118°50'39"E, 33°19'25"N)、(118°48'23"E,33°19'25"N). |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46'55"E,33°17'10"N)、(118°48'23"E,33°17'10"N)、(118°48'23"E,33°19'25"N)、(118°46'55"E,33°19'25"N)。 |
3 | 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4年 | 农业部公告第2181号 | 江苏省宿迁市高嘴水域 | 秀丽白虾 | 1400 | 345 | 1055 | 核心区是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8º38'10"E,33º17'35"N ;118º35'56"E,33º17'37"N ;118º35'56"E,33º18'09"N ;118º38'11"E,33º18'08"N )。 | 实验区是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8º38'11"E,33º18'08"N;118º35'56"E,33º18'09"N ;118º35'58"E,33º19'34"N;118º38'13"E,33º20'20"N)。 |
4 | 洪泽湖虾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5年 | 农业部公告第2322号 | 江苏省淮安市明祖陵水域 | 虾类 | 950 | 430 | 520 |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27′08″E,33°09′25″N)、(118°26′56″E,33°10′21″N)、(118°29′30″E,33°11′16″N)、(118°29′32″E,33°11′07″N)。 |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27′08″E,33°09′25″N)、(118°27′01″E,33°09′28″N)、(118°26′47″E,33°10′28″N)、(118°29′34″E,33°11′25″N)、(118°29′38″E,33°11′01″N)、(118°29′41″E,33°09′57″N)。 |
5 | 洪泽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6年 | 农业部公告第2474号 | 江苏省宿迁市金圩水域 | 鳜鱼 | 2633 | 800 | 1833 |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6′28″E,33°24′17″N)、(118°38′17″E,33°22′59″N)、(118°36′49″E,33°22′24″N)、(118°35′2″E,33°23′40″N)。 |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4′51″E,33°25′25″N)、(118°38′17″E,33°22′59″N)、(118°36′21″E,33°22′13″N)、(118°32′40″E,33°24′44″N)。 |
6 | 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7年 | 农业部公告第2603号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泗洪县洪泽湖水域 | 黄颡鱼 | 2130 | 780 | 1350 | 核心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4′21″E,33°29′10″N;118°35′57″E,33°29′09″N;118°35′57″E,33°30′52″N;118°34′22″E,33°30′52″N)。 | 实验区边界各拐点地理坐标依次为:(118°33′06″E,33°30′59″N;118°33′04″E,33°29′04″N;118°35′55″E,33°29′03″N;118°37′03″E,33°29′27″N;118°37′18″E,33°29′37″N;118°37′18″E,33°30′24″N;118°36′18″E,33°30′14″N;118°37′19″E,33°30′58″N)。 |
附录2
洪泽湖禁用渔具名录
序号 | 渔具类别 | 序号 | 渔具名称 | 结构说明和作业方式(型和式) | 危害性说明 |
1 | 刺网 | 1 | 单片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主体由单片网衣构成 | 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 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渔具丢弃、抛弃和遗失的数量多,容易造成“幽灵”捕捞。 |
2 | 双重刺网 | 由两片网目尺寸不同的重合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 |||
3 | 三重及以上刺网 | 由两片大网目网衣中间夹一片或多片小网目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 |||
4 | 混合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具有两种“型”以上性质的渔具 | |||
2 | 拖网 | 5 | 单船拖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用一艘渔船作业 |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破坏底栖生态环境。 |
6 | 双船拖网 | 用两艘渔船作业 | |||
7 | 多船拖网 | 用两艘以上的渔船作业 | |||
3 | 敷网 | 8 | 拦河撑架敷网,俗称拦河罾。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支架或支持索和矩形网衣等构成,敷设在河道上作业 |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横贯河道拦河作业,阻挡鱼类洄游,影响 河道通航。 |
4 | 陷阱 | 9 | 插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带形网衣和插杆构成 |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 |
10 | 建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网墙、网圈和取鱼部等构成 | |||
11 | 箔箜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箔帘(栅)和篓构成 | |||
5 | 耙刺 | 12 | 拖曳泵吸耙刺,俗称机吸螺蚬芡实。 | 将捕捞对象以抽吸的方式经管道输送至船上,以拖曳方式作业 | 捕捞强度大,严重破坏底栖生物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 |
6 | 笼壶 | 13 | 定置(串联)倒须笼壶,俗称地笼网。(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若干规格相同的刚性框架和网衣构成,连成一体构成笼具,相邻框架间有倒须网口结构,定置于水域中作业 |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 |
附件3
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骆马湖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保障湖区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骆马湖从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骆马湖水域,沿湖有水闸的以水闸为界,运河以二湾口向南至皂河船闸的运河东堤为界,沂河以苗圩南的老防洪堤至棋盘张庙连线为界。
第三条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负责骆马湖渔业管理工作;沿湖设区的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骆马湖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
骆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骆马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
骆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骆马湖三场附近水域,总面积3160公顷,保护区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为:118°13′09"E,34°08′40"N;118°13′56"E,34°06′15"N;118°09′17"E ,34°05′56"N;118°08′54"E,34°08′14"N。
骆马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骆马湖安家洼附近水域,总面积1740公顷,保护区由4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水域,拐点坐标为:118°13′16"E,34°02′44"N;118°12′25"E,34°00′21"N;118°10′04"E,34°01′14"N;118°10′53"E,34°03′27"N。
除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骆马湖其他水域,及与骆马湖相连的中运河、黄墩湖、沂河同步实施禁渔期制度(中运河、黄墩湖以睢宁船闸与窑湾渡口连线为界,沂河以毛林大桥为界),禁渔期为每年的2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第五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详见附录)进行捕捞。
第六条从事网围、网箱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饵料、饲料和违禁药物;限制投喂冰鲜鱼;及时对含病原体和病死的养殖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在网围内使用电鱼的方法清塘和药物清塘。
第七条因教学、科研、监测、生态调控等特殊需要捕捞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八条 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活动。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活动的,应当接受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
禁止增殖放流外来种、选育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第九条 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的,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同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因水工建设、疏航、勘探、兴建锚地、爆破、排污、倾废等行为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补偿,对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25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19日,《关于印发<江苏省骆马湖封湖禁渔通告>的通知》(苏海规〔2017〕4号)同时废止。
附录:骆马湖禁用渔具名录
附录
骆马湖禁用渔具名录
序号 | 渔具类别 | 序号 | 渔具名称 | 结构说明和作业方式(型和式) | 危害性说明 |
1 | 刺网 | 1 | 单片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主体由单片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 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 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渔具丢弃、抛弃和遗失的数量多,容易造成"幽灵"捕捞。 |
2 | 双重刺网 | 由两片网目尺寸不同的重合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 |||
3 | 三重及以上刺网 | 由两片大网目网衣中间夹一片或多片小网目网衣和上、下纲构成 | |||
4 | 混合刺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具有两种"型"以上性质的渔具 | |||
2 | 拖网 | 5 | 单船拖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用一艘渔船作业 |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捕捞强度大,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破坏底栖生态环境。 |
6 | 双船拖网 | 用两艘渔船作业 | |||
7 | 多船拖网 | 用两艘以上的渔船作业 | |||
3 | 敷网 | 8 | 拦河撑架敷网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 mm) | 由支架或支持索和矩形网衣等构成,敷设在河道上作业 |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横贯河道拦河作业,阻挡鱼类洄游,影响 河道通航。 |
4 | 陷阱 | 9 | 插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带形网衣和插杆构成 | 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阻挡鱼类洄游,影响河道通航。 |
10 | 建网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网墙、网圈和取鱼部等构成 | |||
11 | 箔箜陷阱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箔帘(栅)和篓构成 | |||
5 | 耙刺 | 12 | 拖曳泵吸耙刺 | 将捕捞对象以抽吸的方式经管道输送至船上,以拖曳方式作业 | 捕捞强度大,严重破坏底栖生物资源和底栖生态环境。 |
6 | 笼壶 | 13 | 定置(串联)倒须笼壶 (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 | 由若干规格相同的刚性框架和网衣构成,连成一体构成笼具,相邻框架间有倒须网口结构,定置于水域中作业 | 网目尺寸小,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印发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重新发布的决定》(苏农规〔2025〕1号).doc
关联阅读:《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重新发布的决定》政策解读.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5/1/16/art_51439_11473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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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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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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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编辑部是执法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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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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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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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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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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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需提交: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原大小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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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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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岗位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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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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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会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核定,如果您符合我们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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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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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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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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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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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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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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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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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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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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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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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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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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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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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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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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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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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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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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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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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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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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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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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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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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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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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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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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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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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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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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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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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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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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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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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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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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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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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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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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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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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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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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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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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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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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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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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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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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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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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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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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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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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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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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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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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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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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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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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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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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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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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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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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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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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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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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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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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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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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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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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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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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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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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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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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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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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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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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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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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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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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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