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2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抓紧推进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有关单位联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邮箱:zjc@fpb.gxzf.gov.cn;自治区财政厅,邮箱:nyc@czt.gxzf.gov.cn。
本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71-585517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电子邮箱:gxnyjgdw@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为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组织指导农业农村、财政系统全面摸排情况,梳理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分类,做到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综合施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推动地方解决一批长期想解决又难以解决的影响面大、复杂程度深、群众关切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政策,健全乡村振兴资金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一批管用好用的监管制度,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提升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实效。推动地方落实政策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公告公示,对涉及面广、群众关切的政策举措采取贴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广泛及时知晓。推动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结合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特点要求,依托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科学高效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线上线下纵向联通、横向联动。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紧盯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立足我区实际,排查梳理覆盖面较广、监管难度较大、群众关心关切,且近三年来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媒体曝光等反映问题较多的资金项目,重点针对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选取问题表现较为突出的2—3个政策或项目资金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提升专项整治成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参照国家层面的整治重点,在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作为全国面上专项整治“小切口”的基础上,增加选择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乡镇人民政府接待费作为我区专项整治“小切口”(如国家层面有新的要求,再按国家要求进行调整)。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一是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二是补贴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未按“一卡通”要求发放补贴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立项不合规,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超期未完工,推进不力问题;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等问题。二是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资金下拨不及时,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问题;已纳入直达专户资金,支付进度不理想问题;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方面。一是内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二是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乡镇人民政府接待费使用管理违规问题。
三、进度任务安排及预期成果
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问题排查、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建章立制等工作。对其中有些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统筹压茬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部署(4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二)全面排查(4—6月)。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对2023年以来本辖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分类分级。同时,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对2023年以来巡视、审计、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尚未解决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及时移送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三)对账整改(5—12月)。自治区、市、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本级排查出来的问题,以及对巡视、审计、纪检监察查出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要逐一核查,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逐项对账整改销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对市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一定比例范围进行必要的调研抽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要依据职责权限追责问责。对于情节恶劣的代表性问题和典型案例,按程序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9—12月)。针对专项整治发现、整改、解决的各类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查找短板弱项,集中堵塞漏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优化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健全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2025年预期成果:发现和解决一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查办一批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案件,督促地方纠正一批惠农补贴截留挪用问题,推动相关资金及时归还原渠道。健全完善一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推动各级落实好乡村振兴资金特别是惠农补贴领域的政策公开,提升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认识和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以县(市、区)为主体,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防止面面俱到、流于形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加重基层负担,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协调对接,密切沟通协作,开展联合调研,避免多头、扎堆反复到一个地方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上下贯通推动解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工作调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通过实地调研、暗查暗访、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各地工作进展,并邀请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指导。对不同渠道反映的专项整治问题较为集中、工作推进不力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予以提醒、督促,压实工作责任,并定期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和相关建议及时汇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21164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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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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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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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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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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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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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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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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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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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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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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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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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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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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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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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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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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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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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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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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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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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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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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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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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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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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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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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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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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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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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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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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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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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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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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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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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